1977那年夏天,來了一個哈佛法學院的實習生,她美麗大方、白晢嬌小、思路敏捷和語言犀利。短短的兩三個月,他的精明練達予人印象深刻。三年後,她從波士頓回來加入我們,是第三年的律師,也是第一個實習生回來任職的。她一切從零開始,儘管她對台灣法律陌生、國語普普,她與同仁合作、互補,很快的在工作上就遊刃有餘了。我與她工作密切,在外人投資方面,我們是絶配,在爭取客戶上無往不利。我在所裡的位置也是她所建議的,我是第一個,恐怕也是最後一個有這個機會的人。她在所裡工作四年後就晉升成爲最年輕的Principal了,真是難能可貴。
她正直、強悍和雞婆,但通情達理、熱情好客,同仁們對她都敬愛有加。她當然也有柔情的一面,她的每段戀情,我都知曉。最神奇的是與她交往並結婚的John,他與我曾住同一個眷村,而且是同一排的鄰居,這只能說是緣份吧!John比我小很多,並不是兒時玩伴,但在她們婚後,我和小胡經常在他們家作陪客招待外國客戶,這些都成了搶不走的客戶。
她雖然是工作狂,她總能湊出時間做想做的事,包括生兒育女。她對孩子溫柔且有耐心。她請了一個菲勞來照應,在她加班時也常要菲勞帶孩子到辨公室作伴,一兼二顧。未料菲勞懷孕了,她不但幫她做月子,還讓她送孩子回國。若是一般人都會另請高明,不會自找麻煩。她也曾在慈濟開始建立骨髓資料庫時,出錢、出力、出物資,她對人道關懷的心不是一般的。
在記憶裡她從未因病住院,一有就是大病,她很努力的抵抗病魔,無奈天妒紅顏英才,二年後就辭世了。在人世間只有淺淺的四十年,不勝噓唏。如今她的辦公室轉作了紀念室,她的基金會仍然在辦活動,同仁們也會隔三差五的組團去她墓前悼念,這也是空前絶後的。轉瞬間就過了二十年,她的一生算是蓋棺論定了。
我們想念妳Dolly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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