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個幸運兒—我得了血癌
也許應該先解釋一下,我為什麼一向認為我是一個幸運兒。
7歲時疼我的父親離開了我們。很幸運的,我母親堅強執著的身兼三個工作,把我和當時才十月大的妹妹帶大了。我母親教育我們,告訴我們:「人生最重要就是要自立更生」。從那時起,我就很努力的唸書,因為從前不是一個很好的學生。母親現在很欣慰,因為那十個月大的妹妹在美國念完建築學以後,嫁給一個法國建築師,兩人共同在巴黎附近開一間小小的事務所,育有一女一兒。
至於我自己呢!17歲時就得到我的第一份正式的工作,在亞洲航空公司當夜間電話接線生,那年是高二。一年的工作下來,我存了足夠的旅費,買一張單程的飛機票到美國去唸書。又是很幸運的,美國衛斯理女子大學給了我全部獎學金(包括學費、吃住)。在衛斯理的四年中,我學習了女性要對自己有自信心、要對人生抱著一個樂觀、前進的態度。
衛斯理大學畢業後,很順利的拿到美國哈佛大學法律系獎學金,三年以後拿到了法律博士。
哈佛畢業以後,我在波士頓著名的事務所(Ropes & Gray)擔任了兩年的律師。那家事務所的幾百名律師中,只有兩個東方人,而我是其中一個。接受了他們非常完好而嚴格的訓練,我在民國71年回到台北的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工作。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是全世界最大的法律事務所Baker & McKenzie (貝克麥堅時)的中華民國之成員。
四年以後,我非常榮幸地以31歲的年齡被全球 Baker & McKenzie 的合夥人選為Baker & McKenzie本身的主持人之一。那時我是唯一中國女性的主持人,也是最年輕的主持人之一。我繼續在國際通商擔任法律顧問,因為我沒有本國的執照,所以我的工作範圍都是跨國性的商業交易,提供草擬合約、協助談判的服務。經由我的工作,我在台北漸漸認識了本國企業家及政府官員,也結交了許多所謂「女強人」的朋友。
民國77年我結束了快樂的單身女郎的生活,結婚了。經過二次的流產,在床上躺了四個月,很高興的在1990年間生下了我的女兒。兩年以後又懷孕了,起先很順利,後期就遇到了困難。當時,我一直忙碌著與一群廿、卅個成員的職業婦女及家庭主婦,共同努力讓外籍女傭合法化,以便所有請外籍女傭的婦女們不再需要擔心成為刑事犯。在我懷孕8個月時,還在立法院「示威」。非常幸運的,外籍女傭已變成合法化了,可是就在那個月我得了一個俗稱「蛇纏腰」的病。因為那場病,我認識了榮總的吳香達醫師,他的太太(陳國慈)是我的好朋友。一個月以後,我的兒子生出了,很幸運的完全健康,並沒有因為我這「蛇纏腰」神經方面的病而影響他的健康。
今年10月初,我開始感覺頭昏,呼吸短促,但是我在10月有很多的工作而且必須出國兩次,而我們的事務所又正逢搬家,並且在11月17日有一個開幕酒會。在開幕酒會那天,我們出版了一本書《大陸投資法律與實務解讀》。所以從10月到11月17日的一個半月間,我幾乎每天工作12到15個小時,才能完成每日所面臨的事。到了11月18日的晚上,我終於有機會到醫院去看看感冒、還有一點貧血。
沒有想到檢查出來的結果,醫生告訴我:「你是非常非常好運,因為以你這種過低的紅血球,在過去兩個禮拜,任何時候你都可能休克甚至死亡,而你竟然安然無恙。」
住在醫院的頭幾天,我的小姑以及好同事們都捐血給我。我很慶幸貧血好像好轉了,但是在11月24日骨髓檢驗後,我的醫生卻告訴我:「你得的是血癌,必須立刻想辦法轉院到一個可以照顧你的醫院。」那時,我想到了曾經協助我的貴人吳香達醫師。經由吳醫師,一夜之間就轉到榮總,並由他的好友,腫瘤科的陳博民主任,親自照顧我。我轉進醫院的第三天,就開始化學治療了。化學治療是一個非常辛苦而且考驗人的體力和精神的一種治療方式。四星期後,陳主任告訴我,在這次的化學治療裡面我緩解了,這就是治病的第一步。
我相信,大部分的人如果得了血癌,可能不會認為自己是幸運兒,可是我卻覺得我非常幸運,因為:
一血癌(白血病)在現在科學發達的時代,並不一定是個絕症。大人得了血癌有七成到八成的機會可以緩解一到兩年。
一如果得了血癌的人是在45歲以下(我今年38歲),可以做異體骨髓移植,在60歲以前可以做自體移植。骨髓移植的成功率在大人裡面延長生命的,有百分之50到70。病人的身體狀況越好,成功率越高。
一得了血癌之後,我才發現我有許多真正支持我的朋友,包括鄭王怡、徐莉玲、鄭綿綿、殷琪、劉貞君、宋世美、唐秋玲、陳小梅、朱怡、朱蓮、呂國昭。還有我的丈夫和家人,同事們他們一一都以自己的方式給我完全的支持及照顧。
一很慶幸的在我治療的這段時期中,我的菲籍女傭以快樂的心情及愛心、很細心的照顧我在家裡一歲及三歲的孩子,讓我完全無後顧之憂。
當我把生病的消息告訴我的家人及朋友時,很多的人都哭泣,然後一直問我「為什麼你會得這種病?」我3歲的女兒感冒時不能來看我,就會問:「媽媽,你為什麼還在醫院?你為什麼要生病?」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一「為什麼是我?」
當然,我也問過自己:「我做了什麼孽?」我在我的過去中也找到了一些答案。但是那些答案都是消極的,不是正面的。
我住院的第一個星期天,陳主任來看我。他告訴我他要去參加慈濟基金會的一個建立「慈濟基金會台灣骨髓捐贈資料中心」的運動。下一個星期天,他又這麼告訴我。那時我才突然了解,我在這個時刻得了血癌,是有正面的意義:在我過去11年間在台灣所認識的許多人中,他們都有能力來協助慈濟的這項活動。這個活動需要愛心、金錢及本身的貢獻,我講這些事只是希望給那群一再問我「我能夠為你做什麼?」的人們一個回答:「你們可以支持慈濟的骨髓中心活動!」大企業家和政府官員可以以身作則,自己捐血來建立這個資料中心,大企業也可以捐錢支付檢驗的費用,更可以散播資料給他們的員工,讓員工們了解在台灣建立一個骨髓資料中心的重要性。
在38歲面臨死亡時,我才深刻了解生命、陽光、孩子的可貴。我希望藉著我所經歷的一切,使在台灣現在需要骨髓移植的人,以及將來每一年需要骨髓的孩子們,有更多的希望、更多的生命力,因為我已經很幸運了!我的一生過得多彩多姿,有許多的朋友,許多關心我的人。能夠做的也都做了,孩子也生了。現在,我只希望有機會看著他們長大。
另一方面,我復原之後,我終將回到我所最愛的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,繼續為我的客戶提供專業服務。我將以無悔的心情,繼續熱愛我的工作,一如往昔。只是,歷經這次死裡逃生的經驗,我將重新評估生命的意義,我將以部分的時間去服務其他受苦受難的人,尤其希望以有生之年,持續地為慈濟的骨髓資料中心而奉獻心力。如果您也願意發揮您的愛心,也許我們可以一起拯救一些在生死邊緣的血液病患!
陸台蘭1994年2月
英文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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